日前,靖西县岳圩镇那旦屯梁婆瑕年仅两岁的孙女生病到镇卫生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91.2元,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88.2元,老人高兴地说,这样好多了,如果是我们自己全支付,那就花费更多了,如果卖粮也要花掉一担了。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就医的农民,支付医疗费时,在减除30元起付金后得到报销70%。据统计结果显示,靖西县一名农民患病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接受一般治疗一次得到报销金额50—100元。目前,该县有41万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大部分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下。长期以来,许多贫困农民因为经济困难,生病无法及时得到治疗。该县岳圩镇怀光村更慈屯陆合勉今年74岁,儿子在前几年病逝,儿媳承受不了生活的重压改嫁他乡,丢下两个不到10岁的孩子。陆合勉年事已老,孙子年幼,家中没人干农活,爷孙只能依靠亲戚和国家救济生活。陆合勉身患风湿等多种病,平时病情发作也不敢上医院,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给陆合勉带来了福音。日前,陆合勉到镇卫生院就医,按规定得到报销46.2元,老人感慨地说,这么老了,现在国家实行这个政策,我也想活得更长点。
据该县岳圩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自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后,到镇卫生院看病的群众增多,每天到该办公室报销的群众有20多人次,报销金额达2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