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7年度新闻报道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为表彰2007年在新闻报道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鼓励各单位和广大通讯员继续积极为本报采写稿件,右江日报社定于2008年1月20日前评选出2007年度新闻报道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条件如下:
一、先进集体
1、凡在2007年上稿达到如下条件的:河谷四县(区)采用稿各在600篇以上的;南北山区县人口在50万以上、采用稿在550篇以上的,人口在40万以上、采用稿在500篇以上的,人口在30万以上、采用稿在450篇以上的,人口在20万以上、采用稿在400篇以上的,人口在10万以上、采用稿在350篇以上的,均可参与评选“新闻报道先进集体”。
二、特等通讯员
1、特约记者:用稿80篇以上,其中头条10篇以上。
2、业余通讯员:用稿60篇以上,其中头条5篇以上。
三、优秀通讯员
1、特约记者:用稿50篇以上,其中头条6篇以上。
2、业余通讯员:用稿40篇以上,其中头条4篇以上。
四、先进通讯员
1、特约记者:用稿40篇以上。
2、业余通讯员:用稿30篇以上。
五、稿件计算办法
在本报发表照片1幅算1篇;第一、二、三版头条,周刊各版头条1篇算3篇;其他一般稿件以1篇计,凡属合作的稿件n人算1/n篇。
六、注意事项
1、先进集体材料由各县(区)委宣传部和各单位自行收集报送(材料太厚,最好派人送来或者邮寄)。
2、参加评选的通讯员请点击百色新闻网进入"论坛"之"报网互动"栏目查找复制申报表格,按规定填报,然后交由县(区)委宣传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传真:2891332)右江日报社办公室。
3、部队、中直、区直、市直机关,各厂矿单位的通讯员参加评选,请到右江日报社编务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填写,送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在申报期限内报送。
4、所有参评材料均送右江日报社编务办公室
5、申报期限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至2008年1月20日止。逾期和填写不清楚者自误。
6、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发现并查实有虚假者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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