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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百色讯 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告示栏上一行醒目的大字映入眼帘:“请选择您满意的执行法官”,下面张贴和介绍执行法官的照片、姓名、简况和去年执行的成绩,旁边附有执行选员制、换员制和换院制的文件。 这是市中级法院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一个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因各种原因“执行难”已经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痼疾,出现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怪现象,损害法律尊严。为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中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允许申请执行人选择自己中意的执行法官;发现法官执行不公、不力或违纪违法的可以申请更换法官,甚至对各县(区)法院不在限期内完成财产核实、控制或执结的,可申请换另一个法院执行;对市中院受理的案件认为由基层法院执行能更好维护其权益的,也可以申请由基层法院执行;对执行不力的法官将追究责任。 这些措施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感,至今已有10多名申请执行人选择了他们满意的法官,激发了执行法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今年以来已经执结案件207件,执结标的额70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