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给农村特困群众送去生活用品。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工作,把全面建立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 制度作为为民办10件实事的主要内容。今年3月份,全市12个县(区)政府把重病、重残、缺乏劳动力和生存条件恶劣的常年特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市实际情况的农村低保制度。5月中旬,市本级财政为各县(区)配套安排资金40.2万元。10月10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百色市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方案》,10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方案》(百政办发[2007]192号),明确我市农村低保工作的资金筹措机制。 截至今年年底,全市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50万元,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由去年底的1万人增加到16.65万人, 全市农村低保对象占农业人口的5%,月人均补差16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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