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后的交往过程中,苏某以做生意需要周转为由,先后三次向汪某“借”了3000元。苏某屡次借钱的情况,引起了汪某的疑心。经过调查,汪某发现苏某其实是个骗子。
2007年1月20日,汪某将苏某扭送至公安机关。经过北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提醒妇女防骗
办案检察官说,纵观整个案子,苏某的行骗手段其实很简单:先谎称自己是事业成功人士,用甜言蜜语博取受害人好感,再以做生意遇到困难为由诈骗钱财。其实只要受害人多长个心眼,不去相信网络上那虚幻的爱情,苏某就不可能行骗成功。
检察官提醒那些善良的妇女,在与人交往时,一定要仔细识别,避免交友不慎给自己带来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苏某因为好逸恶劳,而从一个大学本科毕业生沦落为阶下囚,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本文来源:重庆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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