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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妈妈表示,她是第二天清晨四点,在派出所录完口供后被解开手拷回家。上午11时,小丽父亲、舅舅和姨夫陆续离开派出所。
警方证实嫌犯已被刑拘
昨天下午四点半许,记者来到道滘镇新兴派出所。记者向该派出所的一名民警表明来意之后,该民警要求记者出示证件,随后表示:“现在正好道滘公安分局办公室的叶主任在这,你可以问问他具体情况。”
该叶主任听了记者对刘女士说法的复述之后,称迟点给记者答复。昨晚7点50分,叶主任致电记者说:“现在根据了解的证据以及线索,可以确认那个男的强奸小女孩的事实,而且我们已经将其刑事拘留。
另外,针对当晚“刘女士等四人被警察拷着带至派出所”的说法,叶主任回应说“当时主要是因为我们的警员到场之后,女孩家属以及吴某家属方面各执一词,警方一时也难以了解情况,只是看到吴某被打倒在地。而当警察要求带走吴某的时候,女孩的家属却拿着菜刀阻止。”对此,小丽的姨妈予以确认:“当时是我拿着菜刀不让他走,因为他是当事人,事情没有搞清楚,钱也没有赔,当然不让他走了。”
“当时女孩的家属情绪比较过激,把吴某打伤,还拿菜刀阻挠,所以我们只能将他们都带回派出所了,同时也是因为他们的情绪,所以我们给他们戴上了手铐。而至于吴某为什么没被铐起来呢?主要是因为当时他都已经受伤了,手腕都已经骨折了,所以我们就没有采取这种措施。”叶主任说,“对于女孩家属的情绪,我们表示理解,但是当时现场那么混乱,我们也只能这么做,我也希望家属方面能够理解我们的工作程序。”
(为保护未成年人,文中小丽系化名。)
■对话
“他强奸我4次”
对于许多人来讲难以启齿的“强奸”二字,在小丽的口中平静地吐出。小丽与记者并肩坐在房里,小丽眼看地板,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用清晰简单的句子描述着自己的经历。记者几乎捕捉不到女孩一个紧张的小动作。
他经常摸我的手和背
记者:你平常怎样叫他的?
小丽:我叫他叔叔。
记者:叔叔今年几岁了?
小丽:39岁,我爸爸才35岁,还要比他年轻。
记者:你跟叔叔是怎样认识的?
小丽:叔叔的爸爸是卖烫菜烧烤的,我妈妈晚上帮他们卖烧烤,我有时肚子饿去吃点东西,就这样认识了。有一年多了。
记者:他平常有骚扰你吗?
小丽:你经常碰我,摸我的背我的手。(缩了缩身子)
记者:叔叔强奸你了?
小丽:嗯,他强奸我四次了,第一次在开学后第一个周二(2月19日),第二次是在同一个周四,第三次是同一个周六,第四次就在上周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