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就此事咨询广东华信达律师事务所沈继光律师,他认为“开发商此举有违物权法”。沈律师表示,开发商对房屋进行拆迁,不但必须取得拆迁许可证,而且要与被拆迁户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应到国土局下属的拆迁办进行仲裁,如果仍未达成一致,可诉讼至法院判决,“如断水断电等任何干扰被拆迁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违反《物权法》,而该开发商在未和钟先生达成协议的前提下私拆其房屋,属于强拆行为,违反了我国物权法的相关法规。”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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