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一农村学校违规收取学生住宿费达11万余元。南江县纪委、监察局近日作出决定:对该学校校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该校将违规收取的11万余元全部清退给学生;责令该校有关班主任向县教育局写检查。
记者了解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后,农村中小学校乱收费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少数学校铤而走险,住校费成为它们乱收费的主要部位。
记者从南江县委宣传部了解到,前不久,一名学生家长举报南江县长赤镇九义校违规收取学生住宿费。接到群众举报后,巴中市教育局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实,长赤镇九义校收取了未住校的五、六年级和初三学生住宿费46170元。此外,该校共有住校生2271名,学校仅有床位928张,住校生两人以上共住一个床位。而该校按物价核定住宿费标准每生每期95元,全额收取了住校生住宿费,违反了“学生两人共住一床,每人收费标准不得超过一人一床的70%”的规定收取费用,实际多收取住宿费64695元,两项共收取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