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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操作致人死亡 韦某获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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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2 9:29:35 [来 源] [作 者] 刘彩梅 梁福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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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凌云讯 在碎石作业过程中忽视安全,不经意地合上电源开关,导致机械运转,击死他人。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以韦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4年12月的一天,韦某、龙某、吴某等人在某砂石场碎石作业。由于投放石料过多,碎石机超负荷运转,导致电源开关的保险丝烧断,电动机熄火。龙某揭开机盖后,吴某进入碎石机内清理石头,韦某则去接电源开关的保险丝。当接好保险丝后,韦某没有问清和看好碎石机内是否有人,便直接合上电源开关,致使电动机带动碎石机运转,机锤连续击打机内的吴某,造成吴某颅脑、胸部、手掌等多处部位损伤,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生产操作规定,安全责任意识淡薄,违规冒险作业,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被告人韦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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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辑: 韦 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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